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我校与其他高校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根据我校《重庆理工大学关于鼓励我校教师担任外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暂行办法》(重理工发〔2014〕9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在外兼职博士生导师独立指导的、本学期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请填写《重庆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经导师、所在学院领导签字,于10月8日前将该登记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登记表送交至善楼学科与学位管理办公室(111室)。
联系人:陈韵如 yunruc@cqut.edu.cn
联系电话:62563402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