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机构及职责
部门名称 |
工作人员 |
办公地点和电话 |
主要职责 |
院办公室 学位工作办公室 (合署办公) |
副科长:可英 科员:刘澜 |
办公地点: 至善楼111 办公电话: 62563402 |
负责院里日常事务管理和学校学位管理工作。 |
学科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
科长:陈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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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至善楼111 办公电话: 62563402 |
负责全校学科、学位授权点建设与管理工作。 |
招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翁清翔 科员:陈方 |
办公地点: 至善楼108 办公电话: 68667302 |
承担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招生宣传、迎新报到等工作。 |
培养工作办公室 |
科长:罗云云 科员:胡琴 |
办公地点: 至善楼106 办公电话: 62563401 |
承担研究生学籍、教学、中期考核、研究生对外交流与创新、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科长:曹坤 科员:唐玉婷 |
办公地点: 至善楼107 办公电话: 62563405 |
承担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奖困贷补、评优评先、心理健康、学生活动、学科竞赛等工作,指导校研究生会。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是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以及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宣传、执行党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加强研究生党团建设工作,举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做好研究生会及党支部干部换届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各类研究生社团的选举、竞聘、换届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开展创先评优活动。
三、负责制定、执行研究生学生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指导、协助各二级学院开展研究生学生工作,负责研究生骨干培养和实践教育,做好士继菁英研究生骨干研修班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负责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教育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学术活动月等系列活动,做好弘毅讲坛、士继书院、学术沙龙、学术讲座等一系列研究生学术活动。
五、负责全校研究生奖贷困补工作。负责组织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设置、选聘以及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困难补助、研究生高水平成果奖励等“奖、困、贷、补”各类评定工作,做好研究生医保和欠费清缴等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迎新、入学报道统计,毕业离校手续办理等工作,做好研究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评优、研究生违纪违规处理、处分和教育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负责研究生档案、校徽和学生证件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研究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和比赛,学术交流活动,做好学科竞赛基地申报、评审、验收工作。
九、负责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帮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以及求职创业补贴、基层就业奖励审核、发放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研究生各类文体活动工作,包括素质拓展训练、迎新晚会、篮球赛、足球赛、田径运动会、十佳歌手等校园文化活动及研究生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才公寓日常管理建设。
十一、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建档和异常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十二、协助做好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管理、考核、奖励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研究生院是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在学校领导下,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
三、负责管理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有关经费。
四、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招生宣传与复试录取,以及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种数据报送和安全保密工作。
五、负责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重庆理工大学考点的建设,每年度研究生入学考试我校考点的组考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入学、注册,转专业、转导师、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肄业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审核,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与选课,中期考核,课程教学任务书下达,公共课课程表编排,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报名,日常教学质量检查,研究生中期考核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包括各级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研究生课程上网和案例库建设等工作。组织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海外访学资助等。
九、负责硕士学位审核和授予工作。组织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送审,审核申请答辩和授位材料,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核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发放学位和毕业证书,上报学位授予和学历注册信息,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等工作。
十、负责统筹管理全校学士学位审核和授予工作。包括审核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协助教务处审核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核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统筹管理上报学士学位授予信息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各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上报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导师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队伍的建设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研究生教学工作业绩分、研究生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业绩分的核定、统计和上报工作。
十五、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包括部门网站以及研究生招生、教务、学工、学位、就业、学科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
十六、负责本单位职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岗位说明书编写、岗位聘任推荐、考勤、年度与聘期考核、评优评先推荐等工作。
十七、处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事务及其授权的其他工作,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学科建设办公室是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在学校党政领导和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学科建设有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跟踪研究国内外高校发展态势,调查分析学校学科建设现状,提出学校学科建设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学校学科和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提出建议,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
三、组织新增硕士、博士学位(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做好学位点建设的日常管理,学位点评估和动态调整。
四、组织我校参加全国学科评估。
五、组织我校参加省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开展校内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遴选、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六、管理学科建设有关经费,协助和指导各学科制定并实施学科建设工作计划及日常建设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学科建设的宣传、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科建设业绩分的核定、统计和上报工作。
八、处理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其授权的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