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研究生院于2018年启动了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的修订工作,并于2019年初正式发布了《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方案(修订)》(重理工发[2019]10号)和《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重理工发[2019]9号)等8个配套文件,并要求各相关学院启动相应细则的制定工作。根据政策要求,新的奖助政策将于2019年9月正式实施,原重理工学[2014]76号文件同时废止。
为做好新旧奖助政策的衔接工作,请各学院抓紧时间根据新的方案和配套文件重新修订各学院相关评选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制定的细则:各学院的评选细则制定包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学院国家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学院研究生助管和助教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细则》、《***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规范修订内容:学院各类《细则》必须在《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的框架下制定,不得与学校《方案》和配套文件相冲突,相违背。每个学院针对一个种类的奖助金只制定同一个《细则》。
三、规范修订程序: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培养院领导、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2-3人)、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1-2人)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负责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初步评审等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各类新《细则》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院)审核后方可执行。
四、完成时间: 请各学院于6月18日(周二)前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细则》及修订说明到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五、组织学习。在2019年9月开展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开展之前,各学院务必组织研究生学习新《方案》和新《细则》,确保研究生知悉其内容和程序,避免因解读错误引发争议,确保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