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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级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2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
 

为调动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水平,现对2016级研究生获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和科技、学科竞赛奖进行奖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奖励

1、学术论文奖

  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奖励标准见表1

注: 论文级别认定以《重庆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认定办法(试行)》重理工发〔201384号为准。

   2知识产权授权奖  

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知识产权,奖励标准见表2

(二)学科竞赛奖励

  我校研究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除获得竞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外,还将获得学校发放的奖金。但由赞助单位给予奖金的,学校不再发放学生奖金。同一作品按最高等次奖励,不重复奖励。学校对三人及三人以下组成的获奖队按实际人数进行奖励,三人以上组成的获奖队一般最多按三人计算奖金。标准为:

  注:2016-201854日前学科竞赛奖励以《重庆理工大学学科竞赛奖励办法》重理工学〔201715号为准。

注:201854日后学科竞赛奖励以《重庆理工大学学科竞赛奖励办法》重理工学〔201829号。

 (三)评选对象、范围  

1、本次奖励对象为2016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2、奖励范围为20169月至20196月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和竞赛奖励。论文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见刊,专利和竞赛奖励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

(四)材料报送

1、研究生按照提交的材料,分别填写《20169-20196月研究生论文发表统计表》、《20169-20196月研究生取得专利统计表》和《20169-20196月研究生获得奖励统计表》。三个表中的每个字段请务必填写,不能留空。并将论文、专利、奖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报导师初审,导师对成果信息和奖励等级签署意见,通过后研究生报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收复印件和承诺书。报送的材料按论文、专利和竞赛奖励三个类别整理归类。

2、二级学院汇总《20169-20196月研究生论文发表统计表》、《20169-20196月研究生取得专利统计表》和《20169-20196月研究生获得奖励统计表》信息,在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将汇总表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署“上报信息准确无误”意见,加盖学院公章2019628日(周五)1700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至善楼107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sszou@cqut.edu.cn

3、研究生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邹老师;电话:62563405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