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2017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硕士点及硕士研究生导师:
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根据《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重理工发[2017]124号)的规定, 各硕士点要将硕士生导师职责的落实和检查纳入日常工作,每年年底要对硕士生导师进行年度考核;各学院(中心)在制订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前,要参考硕士生导师上一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其考核程序为:
1、硕士研究生导师(正在指导研究生的校内导师)填写《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可在数字化校园—办公文件下载—研究生院下载),并于2018年1月5号前将书面材料交硕士点所在学院;跨学科指导研究生的导师由行政归属学院考核。
2、所在学院组织对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3、学院在1月20日之前将《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考核表》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