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位授权点及研究生: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及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2021年冬季毕业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送审方式: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我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仍然全部实行双盲评阅。所有申请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发平台”进行网上通讯评议。
二、硕士研究生答辩前审核工作安排
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点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提交答辩申请的研究生的以下情况进行审核:
1、课程成绩、所修学分及培养方案的完成情况。
2、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学术水平、工作量及论文格式规范。
3、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情况。
4、学术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
5、在职工程硕士同时还需要提供以下考核材料:
(1)《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全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后,一份存学校档案,一份存研究生个人档案,一份返所在单位自存)。
(2)研究生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份)。
特别提醒:2021年12月底,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请相关研究生注意把握这次机会。
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同意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送审及答辩申请。对未达到要求者,不准予申请论文送审及答辩,并将审核情况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及送审工作相关要求
1、我校将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请学院研究生秘书最迟于10月11日下午6点之前将导师预审合格的本学院的所有拟在12月底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查重版和送审版)打包发给研究生院学位办,过时不再受理!
提交检测和送审的学位论文应当是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送审的最终定稿,一经上传,不得更换。该定稿作为学位论文送审及评阅的最终版本,应是包含封面、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在内的全部文稿。因格式错误导致学位论文检测或送审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学位办不接受任何个人上报的电子版论文!
2、各硕士点提交的有关材料及要求:
(1)提交论文电子版{查重版和送审版(包括单独的论文摘要)};同时提交盖有硕士点所在学院公章及拟申请答辩学生的导师签名的纸质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审核表》。
(2)各学院提交的论文其查重版文件名命名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姓名_LW.doc,如:11660_080202_50100802202张三_LW.doc。
(3)各学院提交的论文其送审版文件命名为:学校代码_学号_LW.pdf,如:11660_50100802202_LW.pdf。
(4)各学院提交的单独论文摘要其文件命名为:学校代码_学号_ ZY.txt ,如:11660_50100802202_ ZY.txt。
(5)各学院提交送审版论文电子版请按盲审格式提交!即在封面和扉页删除导师及研究生姓名,不要致谢或致谢里面隐去相关人员姓名,个人简历页也要隐去有关个人信息,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栏不能写明具体刊物名称,只需注明刊物级别(如核心、公开)即可,排名顺序写上独立、或第一或第二等。
(6)各学院提交论文信息汇总表请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开报送;论文信息表其格式见《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xls》,填写请注意一定不要把学号写错,而且要和提交学位论文及摘要一致。
3、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符合要求后,研究生的论文由学位办直接上传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评阅,提交的论文不得再替换。
4、若各学院的具体要求高于学校的具体要求,则按学院的具体要求执行。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及要求
1、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开展。
2、答辩委员会专家的组成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研究生秘书按照我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每一场答辩委员会专家资格进行初审,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批准。
3、要求每一场答辩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的要求进行,特别是要保证申请人报告时间。
4、答辩的督查分为学院督查和学校督查。学院督查由各学院负责确定本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参与答辩过程,要求保证每一场答辩有1名教学督导组成员参加,同一名教学督导组成员可参加多场答辩;学校督查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安排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团成员进行重点督查。
5、答辩具体安排须按要求提前一周左右发给研究生院学位办和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人:苏老师 邮箱:sxl_2012@cqut.edu.cn;电话62563288),并同时在学院网站上挂出。一旦公布,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
6、每一场答辩需填写《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简表》,并请答辩学生、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研究生秘书、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需填写并完善《重庆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相关内容;每一场的《重庆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需加盖学院公章。
7、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进行随机抽检和最终材料的审查,若出现不符合我校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的,则本次答辩无效且纳入学院的绩效考核。
五、所在学院分委员会审核及要求
1、各硕士点研究生秘书最迟于12月10日前将硕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纸质及电子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授予学位申请人情况简况表等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2、各硕士点研究生秘书最迟于12月25日前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2本及电子版)报校图书馆和研究生院。
希望准备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抓紧时间,精心准备,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各硕士点所在学院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