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机构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是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在学校领导下,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以及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定全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和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入学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学风建设、毕业生教育等全校性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和活动。
二、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处分和教育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负责研究生档案、校徽和学生证件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校研究生奖贷困补工作。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和津贴发放等管理工作;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贷款、困难补助的评定、发放和管理工作;组织各项评优表彰活动。
五、牵头对各学院的研究生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考核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新生素质拓展训练、学生党建、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
六、负责在研究生中广泛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活动月等活动。
七、负责各类研究生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比赛等活动的组织和举办、浓厚研究生学术氛围,营造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环境。
八、负责组织制订学校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方案,并与有关省(市、区)的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衔接,指导各学院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对外联络,拓宽并构建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开展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指导与咨询;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开展研究生供需见面会、宣讲与交流会,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九、负责研究生新生报到、档案日常管理,毕业生就业派遣和离校工作。
十、负责校研究生会的指导与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研究生院是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在学校领导下,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
三、负责管理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有关经费。
四、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招生宣传与复试录取,以及招生录取过程中各种数据报送和安全保密工作。
五、负责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重庆理工大学考点的建设,每年度研究生入学考试我校考点的组考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入学、注册,转专业、转导师、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肄业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审核,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与选课,中期考核,课程教学任务书下达,公共课课程表编排,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报名,日常教学质量检查,研究生中期考核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包括各级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研究生课程上网和案例库建设等工作。组织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海外访学资助等。
九、负责硕士学位审核和授予工作。组织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送审,审核申请答辩和授位材料,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核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发放学位和毕业证书,上报学位授予和学历注册信息,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等工作。
十、负责统筹管理全校学士学位审核和授予工作。包括审核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协助教务处审核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核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统筹管理上报学士学位授予信息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各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奖励、上报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导师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队伍的建设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校研究生教学工作业绩分、研究生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业绩分的核定、统计和上报工作。
十五、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包括部门网站以及研究生招生、教务、学工、学位、就业、学科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
十六、负责本单位职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岗位说明书编写、岗位聘任推荐、考勤、年度与聘期考核、评优评先推荐等工作。
十七、处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事务及其授权的其他工作,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学科建设办公室是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在学校党政领导和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学校学科建设有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跟踪研究国内外高校发展态势,调查分析学校学科建设现状,提出学校学科建设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学校学科和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提出建议,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的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
三、组织新增硕士、博士学位(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做好学位点建设的日常管理,学位点评估和动态调整。
四、组织我校参加全国学科评估。
五、组织我校参加省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检查和验收,开展校内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遴选、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六、管理学科建设有关经费,协助和指导各学科制定并实施学科建设工作计划及日常建设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学科建设的宣传、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科建设业绩分的核定、统计和上报工作。
八、处理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其授权的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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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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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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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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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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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院长、主任: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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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至善楼105室
办公电话:0236866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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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负责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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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副主任:杨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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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至善楼104室
办公电话:0236256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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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分管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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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副部长:李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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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至善楼103室
办公电话:0236866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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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院综合和学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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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公室
学科与学位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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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陈韵如
科员:薛梅、肖芃、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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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至善楼111室
办公电话:0236256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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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综合事务:研究生院人事、印章、信函处理、财务预算、公文流转等日常行政事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周报、工作计划总结、宣传资料的编辑、发布;院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管理和维护;预算编制、协调、上报;二级单位考核;对外工作联络。
学科建设: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和制度;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检查及日常管理;学位授权单位以及学位点申报、检查、评估及日常管理;校学科建设办公室事务等。
学位管理:制定学位管理制度;硕士生导师遴选、培训、考核及管理;博士生导师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查重、评审、答辩、抽检等;各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学历、学位信息上报;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管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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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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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空缺
科员:翁清翔、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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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至善楼108室
办公电话:0236866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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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考点工作:组织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报名和现场确认。
其它工作:接收新生档案、组织新生报到、新生奖学金评选、发放录取通知书、公布历年真题、上报录取材料和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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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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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罗云云
科员:胡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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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至善楼106室
办公电话:0236256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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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制定研究生培养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个人培养计划管理、排课、考试、成绩管理、英语四六级报名、实习实践、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教学督导和评估、工作量核算等。
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籍证明、休退学、转专业、转导师等。
学术交流:研究生学术会议资助、短期访学、研究生海外访学资助等。
教研教改:教研教改项目、优质课程建设、课程上网、实践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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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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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邹姝姝
科员:袁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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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至善楼107室
办公电话:0236256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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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指导研究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学风建设;报到注册、外出请销假手续办理、学生证充磁和挂失、离校手续办理;学生档案管理、违纪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
奖贷困补: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技竞赛、科技成果奖、考博奖等)、国家助学金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理、 “三助一辅”岗位管理、临时困难补助办理。
学生活动:组织研究生学术活动月、弘毅讲坛等学术活动;组织开学典礼、授位和毕业典礼、迎新晚会、篮球赛、运动会等文体活动。
创新竞赛:组织研究生创新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数学建模竞赛等研究生学科、科技、创新创业竞赛。
就业工作:指导就业工作、就业信息发布;求职补贴办理、就业协议和推荐表签定到证的换发等管理工作;就业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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